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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新規出爐:同股不同權門檻降低 保密申請范圍擴容助力市場發展

   發布時間:2026-03-14 12:48 作者:吳婷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港交所)近日發布咨詢文件,就提升香港上市機制競爭力提出多項改革建議,涵蓋優化不同投票權架構、降低海外上市企業赴港門檻、擴大保密申請范圍等內容。此次改革旨在吸引更多新經濟企業及東南亞發行人,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在同股不同權(WVR)公司上市規則方面,港交所擬大幅降低財務門檻。A類標準市值門檻將從400億港元降至200億港元,B類標準市值門檻從100億港元降至60億港元,同時收入門檻由10億港元下調至6億港元。對于市值達400億港元的申請人,不同投票權比率上限可由當前的10:1提升至20:1,但要求持有人須擁有至少6億港元股權。生物科技和特專科技公司將自動被視為“創新產業公司”,業務模式創新企業需滿足收入復合年均增長率不低于30%且具備行業領先地位等量化標準。

針對海外企業赴港第二上市,咨詢文件提出將市值門檻從100億港元降至60億港元,前提是企業在合資格交易所上市滿兩年且保持良好合規記錄。同股不同權公司第二上市的財務要求將與主要上市標準一致。港交所強調,下調門檻并非降低質量要求,調整后的市值仍遠高于主板最低標準,且配套設立投資者保障措施及額外公司治理要求。

保密申請范圍擴容是另一項重點改革。現行規定僅允許特專科技和生物科技公司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請,新規擬將適用范圍擴大至所有新申請人。企業可選擇在申請階段不立即公開文件,但通過聆訊后必須盡早發布聆訊后資料集(PHIP)。同時,港交所將強化退回機制,除公布保薦人名稱外,還將披露參與準備工作的律師、銀行、會計師等專業機構信息,以提升上市文件質量。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改革旨在回應市場需求并主動對標國際標準。當前,英國、美國、新加坡等市場均已優化上市制度,例如英國合并主板上市分類、新加坡簡化監管機制、美國擴大保密提交程序適用范圍。香港需與時俱進以應對激烈競爭。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底,新經濟行業占香港市場總市值的48.2%,成交金額占比達59.4%,較2017年顯著提升,對上市制度適配性提出更高要求。

此次咨詢為期8周,至2026年5月8日結束。港交所將綜合市場反饋后確定最終方案及實施時間表。業內人士認為,改革或推動更多中概股及東南亞企業赴港上市。截至2025年底,在美國上市的大中華區企業超過400家,市值合計1.54萬億美元,其中377家未在港上市,市值達2.78萬億港元。2018年以來赴美上市的22家東南亞公司中,63.6%來自新經濟產業,優化規則將為其提供更多上市選擇。

回顧港股市場改革歷程,2018年引入18A、8A、19C章節,分別支持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同股不同權企業及海外中概股上市;2023年新增18C章節,允許特專科技公司掛牌。此次改革被視為港股上市機制持續優化的重要一步,旨在通過靈活規則吸引多元化企業,提升市場活力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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