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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無理由退貨”落地見效:從線上到線下,消費底氣足退貨更順暢

   發布時間:2026-03-14 15:42 作者:周琳

“以前網購就像開盲盒,收到貨才發現和宣傳圖差了十萬八千里,想退又退不了,只能自認倒霉。現在有了‘七日無理由退貨’,心里踏實多了。”北京市民程女士翻看著手機里剛完成的退貨訂單,語氣中透著欣慰。她的經歷,正是無數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被制度保障的真實寫照,也是“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落地生根、惠及民生的生動體現。

受訪專家指出,“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不僅完善了我國消費領域的退貨規則,更成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構建和諧消費關系、保障公平消費的重要法律支撐。

今年初,程女士在某電商直播間被一款水晶手串吸引。鏡頭下,手串晶瑩剔透,陽光照射下泛著細碎的光澤,主播反復強調“天然水晶,質感絕佳”。她當即下單,但收到貨后卻大失所望——手串的通透度遠不如直播展示,色澤暗淡,觸感粗糙。“花了幾百塊,本來挺郁悶的,但想到還有‘七日無理由退貨’,就不用勉強留下了。”次日一早,她按照平臺提示發起退貨申請,拍了幾張實物照片,備注“實物與預期不符,無質量問題”,點擊提交。沒想到,不到10分鐘商家就通過了申請,客服還主動提供上門取件服務,并提醒她“水晶易碎,取件時做好防護”。“整個過程特別順暢,取件師傅也很細心,當場核對后打包帶走。”3天后,程女士收到全額退款,“不用委屈自己,也不用費口舌協商,消費者的喜好終于被尊重了。”

程女士的順利退貨,只是“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落地的一個縮影。如今,這項制度正從“被動執行”轉向“主動踐行”,滲透到人們的日常消費中。湖南省長沙市居民陶女士今年春節在湖北武漢旅游時,就體驗到了這一制度的便利。2月14日下午,她在江漢路步行街中心百貨購買了一件春裝。步行街入口處張貼著醒目的告示,標注“無理由退貨”“24小時先行賠付”“線上一鍵申請”等信息,工作人員主動上前解答游客關于賠付流程的疑問。“以前在外地旅游,買東西最擔心退不了貨,現在可以放心買了。”陶女士說。

“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已融入生活,解決了消費者“買錯、買不合適、買不喜歡”的困擾。在北京打工的小李網購的西裝試穿后不合身,提交申請后很快退貨;北京市民張女士為寶寶購買的護膚品導致輕微過敏,商家主動配合退貨……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這一制度對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商家合理利益、促進電商規范發展具有積極意義。“網絡消費具有遠程性和虛擬性,消費者只能通過文字、圖片、視頻獲取商品信息,受拍攝條件影響,難以全面感知商品實際狀況,信息不對稱問題突出。部分商家甚至隨意擴大不適用范圍,變相侵害消費者權益。”他解釋道,設立“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正是為了彌補線上消費的短板,增強消費者信心。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吳景明進一步指出,該制度之所以能有效保護消費者權益,關鍵在于明確了消費者與經營者的權利邊界。“它的初衷并非針對商品質量瑕疵,而是從消費偏好和體驗出發,賦予消費者更充分的自主選擇權。”他提到一個典型案例:202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一起案例中,某手提包商品頁面標注“不支持七日無理由退貨”卻未說明理由,法院認定其未履行法定提示義務,該條款無效,支持消費者退貨。“商家要排除無理由退貨權,必須在頁面顯著位置明確告知并說明法定事由,不得擅自擴大解釋范圍。”吳景明說,“這一制度捍衛了交易公平與契約自由,兼顧了雙方合法權益,對優化消費環境、維護市場秩序意義重大。”

隨著時代發展,“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需進一步完善。吳景明建議,可逐步將適用范圍擴展至現場購物、二手商品市場、特殊商品等領域,并配套約束機制。陳音江則從執法層面提出優化方向:強化線上監管,嚴查商家擅自擴大不適用范圍、違規拒絕退貨行為,督促整改并處罰;壓實電商平臺責任,要求其對商家退貨規則進行審查,對違規商家采取限流、扣分等措施,必要時報送監管部門;加強普法宣傳,發布典型案例,引導商家規范經營、消費者理性維權。

專家還建議,完善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陳音江提出,要強化商家主體責任,及時響應退貨訴求;暢通投訴渠道,提升調解效率,公開曝光違法行為;降低仲裁門檻,簡化程序,構建適配小額糾紛的便捷仲裁機制;加強司法保障,推行小額糾紛快速解決機制。“可借助區塊鏈等技術,對商品信息、交易記錄、退貨情況進行智能分析,既可提示商家規范經營,也能為監管部門提供線索,精準打擊不執行制度的行為。同時,通過技術手段識別惡意退貨、牟利的消費者,形成信用約束,實現雙向保護。”陳音江補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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