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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發布新規:規范不動產基金業務 同步暫免多項相關費用

   發布時間:2025-12-31 21:35 作者:胡穎

為推動商業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以下簡稱“不動產基金”)市場健康發展,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近日正式發布修訂后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業務辦法(試行)》。該文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后實施,旨在落實《中國證監會關于推出商業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的公告》相關要求,進一步規范不動產基金業務運作。

根據新規,上交所同步廢止了2021年1月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業務辦法(試行)》,原規則自新規施行之日起不再適用。此次修訂聚焦于優化業務框架、明確操作規范,為不動產基金市場提供更完善的制度保障。

為降低市場參與成本,上交所宣布暫免收取不動產基金上市初費、上市年費及交易經手費。此舉旨在激發市場活力,促進更多優質資產通過不動產基金形式實現證券化,助力商業不動產領域盤活存量資產。

在交易規則方面,新規明確不動產基金的開盤價、收盤價適用基金交易相關標準。對于符合《商業不動產基金公告》要求的基金產品,其參與上交所各類業務及平臺的操作細則,將參照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的既有規定執行,確保規則銜接順暢。

上交所同步更新了不動產基金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指南,要求市場參與主體根據新指南重新制定風險揭示文件,以強化投資者保護機制。相關指南的細化將幫助投資者更全面地了解產品風險特征,提升市場透明度。

此次發布的配套文件包括修訂后的業務辦法全文及修訂說明,市場參與人可通過上交所官方渠道查閱具體內容。新規的落地標志著我國不動產基金市場制度建設邁出關鍵一步,為后續試點推廣和規模化發展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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