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態電池領域迎來重要進展,首個國家標準進入公開征求意見階段,這一消息引發行業廣泛關注。該標準的出臺,意味著固態電池技術正式踏上從實驗室研究邁向產業化應用的關鍵征程。
12月30日,相關部門公布了《電動汽車用固態電池第1部分:術語和分類》這一標準征求意見稿。此征求意見稿著重對固態電池的基礎內容進行了清晰界定,涵蓋相關術語、分類以及編碼等關鍵要素,為后續標準的制定和行業的規范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據了解,《電動汽車用固態電池》系列標準的編制工作正有序推進,計劃分為四個部分。除上述提及的術語和分類部分外,還包括性能規范、安全規范以及壽命規范。與此同時,《電動汽車固態電池用固體電解質技術規范》也已啟動起草工作,這一系列動作顯示出我國在固態電池標準制定方面的全面布局和深入推進。
征求意見稿對固態電池的分類進行了細致且明確的劃分。依據電池單體內部離子傳遞方式的不同,固態電池被分為液態電池、混合固液電池和固態電池,摒棄了此前“半固態電池”的說法。不僅如此,還從多個維度進行更深入的分類。按照固體電解質種類,可分為硫化物固態電池、氧化物固態電池、聚合物固態電池、鹵化物固態電池以及復合電解質固態電池等;根據傳導離子種類,分為固態鋰離子電池、固態鈉離子電池等;按照應用領域,又分為高能量固態電池、高功率固態電池等。這種多維度的分類方式,有助于更精準地描述和區分不同類型的固態電池,為行業研究和應用提供清晰的指引。
在固態電池的判定標準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了嚴格要求。規定固態電池失重率應不大于0.5%,這一標準相較于今年5月中國汽車工程學會發布的《全固態電池判定方法》團體標準(失重率小于1%)更為嚴苛。標準起草組解釋,雖然理論上固態電池不應含有液態電解質成分,但考慮到部分固態電池技術路線在120℃失重率測試中會出現固體電解質材料分解失重的情況,因此允許存在一定的失重。結合驗證測試中行業企業的反饋,固態電池產品失重率均在0.5%以下,所以將判定標準設定為0.5%。
目前,無論是國內還是國際上,都尚未出臺車用固態電池的相關標準。此次我國固態電池國家標準的制定,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義。它能夠有效終結固態電池概念混亂的局面,統一行業技術標準,打通產業鏈上下游的協同接口,同時也有助于我國在國際規則制定中搶占話語權。這一標準的實施,將為固態電池產業的研發創新、市場規范以及安全合規提供有力保障,推動固態電池從實驗室走向規模化裝車應用,進而助力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實現更高質量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