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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協會公布新名單:24家銀行券商獲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資格

   發布時間:2025-12-31 06:03 作者:鄭浩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近日公布了2025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相關會員的市場評價結果,多家機構獲得新的業務資格。此次評價結果涉及一般主承銷商、科技創新主承銷商以及普通承銷商的增補,進一步豐富了市場參與主體。

在一般主承銷商方面,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華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等8家機構成功入選。這些機構將能夠獨立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主承銷業務,為市場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務。

科技創新領域也迎來了新的主承銷商。中銀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被指定為科技創新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主承銷商,這意味著該公司將能夠主承銷科技創新債券等支持科技創新的債務融資工具,助力科技企業融資發展。

還有15家機構被增補為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普通承銷商,包括江蘇張家港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這些機構將參與債務融資工具的承銷工作,共同推動市場繁榮。

根據通知要求,獲得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資格的機構,其資格將限定在參與市場評價的法人主體范圍內。同時,這些機構需按照相關規定設立專門的業務部門,配備專職人員,并建立健全業務操作規程、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以確保業務的規范開展。

對于新獲得主承銷業務資格的機構,通知還提出了特別要求。這些機構在獲得資格后,須與具備獨立主承銷能力的主承銷商聯合開展業務。在積累了一定的聯席主承銷業務經驗后,方可獨立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主承銷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主承銷商或承銷商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或交易商協會的重大自律處分,其承銷業務相關資格將被暫停或取消。這一規定旨在維護市場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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