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披露了中信證券申請變更證券業務范圍的相關反饋意見,引發市場對中信證券業務調整的關注。據悉,此次調整涉及中信證券在華南五省(廣東省除深圳市外、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云南省和貴州省)的融資融券業務展業區域變更,屬于收購廣州證券后的正常業務整合。
去年11月,中信證券向證監會提交了兩份減少業務種類的申請材料,涉及證券經紀、投資咨詢、財務顧問、自營、資管、承銷、代銷金融產品等多項業務。由于申請內容涵蓋范圍較廣,市場曾出現多種解讀。近日公布的反饋意見顯示,其中一份申請的核心內容是將融資融券業務展業區域剔除華南五省,僅保留深圳市。
證監會要求中信證券就業務變更申請的內部決策程序完備性進行論證,并補充相關證明文件。反饋意見指出,公司董事會決議僅明確將證券經紀業務展業區域剔除華南五省,但申請材料中涉及融資融券業務的調整范圍更大,需進一步說明決策依據。
此次業務調整源于中信證券對廣州證券的收購整合。廣州證券成立于1988年,2020年1月正式并入中信證券并更名為中信證券華南。根據監管要求,證券公司與其子公司不得經營存在利益沖突或競爭關系的同類業務。為避免與中信證券(山東)和金通有限構成同業競爭,中信證券此前已對這兩家子公司的業務范圍進行區域劃分,形成特定區域經營特定業務的模式。
收購廣州證券后,中信證券參照既有模式推進整合工作。根據整合計劃,中信證券華南定位為在華南五省開展特定業務的子公司,中信證券則相應調整業務范圍。2024年6月20日,證監會已核準中信證券華南變更業務范圍,減少證券保薦業務,并將融資融券業務限定為"限華南五省"。
中信證券華南2024年年報顯示,5年過渡期已滿,公司與中信證券的整合工作基本完成。報告期內,中信證券華南受讓了中信證券在華南五省的21家分支機構,原有投行、資管、自營等業務由中信證券統一管理,以處置存量為主。目前,中信證券華南擁有51家經紀業務分支機構,為客戶提供證券經紀、投資咨詢、融資融券、個股期權及金融產品等綜合金融服務。
據公開信息,中信證券華南已向監管機構提交經營范圍變更申請,具體調整結果需待正式批復。此次業務范圍變更旨在進一步理順母子公司業務關系,切實避免同業競爭,符合監管部門關于證券公司設立子公司的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