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油行業領軍企業金龍魚(300999.SZ)在經歷連續四年凈利潤下滑后,2025年業績實現顯著回升。根據最新披露的業績快報,公司全年實現營業收入2451.26億元,同比增長2.87%;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達31.53億元,同比增長26.01%;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28.45億元,同比激增193.68%。這一數據標志著公司自2021年至2024年凈利潤持續下滑后的首次年度正增長。
從季度表現來看,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約608.56億元,環比下降9.5%;歸母凈利潤約4.04億元,環比下降69.5%。盡管季度環比數據有所回落,但全年整體增長態勢未受影響。公司管理層表示,業績增長主要得益于廚房食品和飼料原料業務的銷量提升,其中廚房食品業務受益于新工廠產能釋放和銷售渠道拓展,面粉和大米業務因原料價格下降及采購策略優化實現業績改善;飼料原料業務則因大豆壓榨利潤提升,主要受國內養殖需求支撐和南美大豆供應充足帶來的采購成本下降影響。
在業績回升的同時,兩起訴訟案件仍對公司利潤構成壓力。業績快報顯示,因下屬子公司益海(廣州)糧油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益海”)涉及合同詐騙案,公司基于謹慎性原則計提預計負債2.61億元,導致凈利潤減少。該案件源于2008年至2014年期間廣州益海與安徽華文國際經貿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惠嘉進出口有限公司的倉儲中轉合作。檢察機關指控,云南惠嘉實際控制人通過行賄安徽華文高管,將交易模式從“先款后貨”變更為“先貨后款”,并超額度提取貨權,偽造對賬函掩蓋貨物銷售事實。2025年11月19日,安徽省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廣州益海構成合同詐騙罪從犯,判處罰金100萬元,并需與云南惠嘉共同退賠安徽華文經濟損失18.81億元。
廣州益海對一審判決表示強烈異議,當庭提起上訴。金龍魚方面多次公開聲明,稱公司是“被蒙騙方”,案件本質是安徽華文與云南惠嘉內外勾結、共同造假,導致國有資產損失后試圖轉嫁責任。公司管理層在投資者說明會上強調,廣州益海已委托十位刑法學專家進行法律論證,專家一致認為其不構成合同詐騙罪幫助犯。截至2025年2月27日,該案處于二審審理階段,一審判決尚未生效,二審開庭時間尚未確定。
另一子公司東莞市富之源飼料蛋白開發有限公司因稅務爭議計提預計負債4.72億元,進一步影響當期利潤。該公司因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問題被稅務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一審法院駁回其訴訟請求后,東莞富之源已提起上訴。盡管面臨訴訟壓力,金龍魚資產狀況保持穩健。截至2025年末,公司總資產達2287.20億元,較期初增長1.63%;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為964.32億元,增長2.88%。資本市場方面,截至2月27日收盤,金龍魚股價報29.41元,上漲0.20%,總市值約1594.49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