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舉辦的2025財聯社上市公司價值引領大會上,明大保險經紀總經理梅紅圍繞董監高責任險展開深度分享,其主題為《解碼董責險:新時代必備的風險保障指南》,為與會嘉賓剖析了上市公司在復雜經營環境下配置該險種的必要性。
當下,上市公司所面臨的經營環境正變得愈發復雜。梅紅指出,從人力結構來看,多層級的特點使得保障需求差異明顯;業務規模龐大、資產結構復雜,一旦品牌聲譽受損,影響將極為重大。同時,上市公司對風險管理、信息披露以及內部控制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市場競爭壓力不斷增大,高管承受著高壓力,員工對于心理與身體健康管理的需求也日益突出。
梅紅認為,上市公司需要轉變思維,從“單點保險思維”轉變為“系統化風險管理與健康保障體系”。目前,企業保障體系存在諸多痛點,例如各類保險分散采購,缺乏統一規劃,導致費用利用效率不高;人身保障覆蓋不均衡;財產類保險、責任類保險未能與公司業務模式深度結合;并且缺少專業經紀公司提供持續服務。
那么,在新的責任體系下,配置董監高責任險的必要性體現在哪些方面呢?對于董監高個人而言,該險種猶如“定心丸”與“金鐘罩”。它能夠保護個人資產安全,提升履職信心。在上市公司高管市場中,一份合理完善的董監高責任險(D&O)已成為頂級人才入職時關注的核心條件之一。從上市公司實體角度出發,董監高責任險是風險管理體系中的“財務緩沖器”。它可以將潛在巨額訴訟成本轉化為固定保費,大幅降低不可預期的現金流風險,保護資產負債表穩定,同時有助于提升投資者、監管機構以及合作方的信任度,是現代企業風險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梅紅介紹稱,董監高責任險是指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行使職權時,因過錯導致第三者遭受經濟損失,依法應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的風險,通過該險種可將此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按合同約定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其目的在于轉移個人或公司在高管訴訟/索賠中的經濟風險,保障公司治理的人才吸引與穩定。自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實施以來,董責險市場數據增長顯著。2024年前三季度,公告擬購買董責險的A股上市公司達314家,同比增長超過53%。自新法實施至當年9月底的三個月中,公告購買的上市公司數量達到62家,是去年同期的近3倍。
梅紅還對董監高責任險的常見承保范圍進行了詳細介紹。其涵蓋多個方面,包括對董監高個人的民事賠償,如法院判決或和解金額;律師費與抗辯費用,其中包含涉及監管調查時的應訴與咨詢費用;證券類索賠與集體訴訟的賠償與費用;部分保單可選的調查費用、公關費用;以及公司代位賠償,即公司為董監高代償時的補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