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東北證券公告披露,其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貨的全資孫公司渤海融幸收到了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調查,渤海融幸在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5日期間,利用不正當手段規避持倉限制,形成持倉優勢,并實施擠倉行為,影響了焦炭2101合約和焦煤2101合約的交易價格,期間非法獲利1019.76萬元。

據了解,證監會早在2019年就發布了相關規定,明確禁止擠倉操縱行為,即在臨近交割月或交割月合約上,利用不正當手段規避持倉限制,形成持倉優勢,從而影響期貨交易價格。
在此案中,渤海融幸總經理楊會兵、黑色系商品期貨交易團隊負責人王燁以及肖佳華被認定為直接責任人員。證監會決定對渤海融幸責令改正,沒收其違法所得1019.76萬元,并處以相同金額的罰款;同時對楊會兵、王燁、肖佳華給予警告及罰款。
通過中國期貨業協會查詢得知,涉案責任人楊會兵與王燁目前未在任何期貨公司任職。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1年12月渤海融幸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以來,直至此次處罰落地,時間跨度已近三年。渤海融幸作為吉林亞泰集團成員,主要從事批發業務,是渤海融盛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資控股子公司,而渤海期貨則通過持有渤海融盛100%股份實現對渤海融幸的控股。
東北證券表示,該事件與公司本身無關,且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活動、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渤海期貨已督促渤海融幸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范開展業務,并承諾將加強對各層級子公司的管控,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