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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證券業務范圍調整:收購廣州證券后整合再進一步

   發布時間:2026-02-16 15:29 作者:陳麗

近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批準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調整其業務經營范圍,此次調整涉及多項核心業務的地域限制變更。根據證監會發布的批復文件,中信證券的融資融券業務范圍將調整為"限廣東省(深圳市除外)、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云南省、貴州省、山東省、河南省、浙江省天臺縣、浙江省蒼南縣以外區域",其他區域業務需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轉型。

此次業務調整源于中信證券對廣州證券的收購整合。根據監管要求,證券公司與其子公司不得經營存在利益沖突的同類業務。為避免與旗下中信證券(山東)和金通有限形成競爭關系,中信證券此前已對母子公司業務進行地域劃分。此次收購廣州證券后,公司參照既有模式,將中信證券華南定位為在特定區域開展特定業務的子公司,業務覆蓋廣東(不含深圳)、廣西、海南、云南和貴州五省區。

深圳證監局同步發布的批復文件顯示,中信證券的證券經紀、基金銷售、代銷金融產品等業務均將實施地域限制。其中證券自營業務明確排除服務上述五省區證券經紀業務客戶,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也需遵守相同的地域約束。監管部門要求公司確保業務調整期間客戶權益不受損害,妥善安置相關員工,維護金融市場穩定。

根據整合方案,中信證券需在批復下發后6個月內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并在15個工作日內申請換發經營許可證。公司章程修改條款需向住所地證監局報備,相關證照復印件也需在規定時限內提交備案。此次業務范圍調整涉及26項具體條款變更,是近年來證券行業規模最大的業務整合案例之一。

公開資料顯示,廣州證券成立于1988年,2020年1月正式并入中信證券體系并更名為中信證券華南。財務數據顯示,該子公司2024年實現營業收入11.13億元,同比增長33.95%;實現營業利潤4.31億元,增幅達17.76%。此次業務調整將進一步理順中信證券母子公司的業務架構,為后續資源整合奠定基礎。

監管部門在批復中強調,證券公司應當嚴格遵守《證券公司業務范圍審批暫行規定》等相關法規,確保業務調整符合防范利益沖突、避免同業競爭的監管要求。中信證券需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定期向監管部門報告業務整合進展,確保各項調整措施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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